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将给我国的科技伦理治理带来哪些变化?就有关问题,相关部委负责人和专家作出解读。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刻改变世界发展的面貌和格局,既让我们见证了科技改造世界的力量,同时也看到科技不当使用可能给人类带来的风险甚至灾难。”科技部副部长相里斌介绍,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总体上起步较晚,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随着科技创新快速发展,面临的科技伦理挑战日益增多。
“《意见》首次对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有助于推动科技界和全社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相里斌表示,《意见》突出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科技活动应当遵循的科技伦理原则,彰显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立场和态度;二是构建了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对政府、各类创新主体、科技社团以及科技人员在科技伦理治理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三是从不同层面对科技伦理治理的制度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四是系统提出了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的措施,着力加强科技伦理风险预警和防控。
《意见》明确了开展科技活动应当遵循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等五项科技伦理原则。
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翟晓梅认为,把增进人类福祉作为科技伦理的首要原则,表明增进人类福祉是科技发展的原动力;尊重生命权利,包含了尊重人的生存权和人格尊严;坚持公平公正,强调的是尊重差异,防止歧视和偏见;合理控制风险,指的是要用具有前瞻性、负责任和审慎的立场对待前沿新兴技术,尤其是在对人类自身存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极具争议技术将被广泛应用时更应如此;保持公开透明,现代科学技术与整个社会和公众都息息相关,公开透明的方式可以使所有研发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中。
“科技伦理原则是科学共同体应该共同遵守的准则,文件提出的五项科技伦理原则跟整个国际社会和国际科学共同体的原则是一致的,这是我们跟国际同行进行对话的基础,对于推动国际合作也十分必要。”翟晓梅说。
《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哪些科技活动会上这个清单?“清单研究已经作了部署,医学、生命科学和人工智能方面是重点领域。”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透露,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3个分委员会正在研究起草相关领域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年内有望发布。
《意见》提出了“伦理先行”的治理要求,这意味着什么?“通俗地讲,就是科研单位、科技人员,既不能‘干了再说’、为了创新放弃伦理要求,也不能把伦理问题泛化。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要在开展科技活动前主动进行科技伦理的风险评估。”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副司长冯楚建表示。
医学领域是科技伦理风险重点领域,我国在防范风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医学研究伦理是科技伦理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科技伦理的先行者。”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副司长顾金辉介绍,医疗卫生系统率先建立了伦理审查制度和监管体系。2007年原卫生部印发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16年修订后正式升级为部门规章。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在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等4省份试点试行,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