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地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巩固“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重点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近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正式印发,为“十四五”时期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实现路径。
自201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批复以来,武汉、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能级不断提升,城市群空间格局逐步优化。据统计,202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常住人口超过1.3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约9.4万亿元,约占全国的9.3%。总体看,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具备了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发挥更大支撑带动作用的基础。
同时,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也面临一系列问题亟需破解。比如,城市群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不足,具备竞争力的产业偏少,营商环境有待提升优化,全方位开放格局尚未全面形成等。此外,长江污染治理的基础还不牢固,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低碳转型任务繁重。
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原则要求,坚持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共建共享。长江中游城市群山水相连、人文相亲,具备进一步加强合作发展的潜力。要牢牢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三地优势,注重取长补短,加强分工合作,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市场等领域合作不断深化,不断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发展,不断增强区域发展的内生动力。长江中游城市群拥有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改革发展的基础较好,只要坚持创新引领,增强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持续推动高水平开放,不断破除影响改革推进的机制体制阻碍,就一定能构建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在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过程中,要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基础上,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探索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