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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3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贷消费要适可而止

马 辉 周元鹏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为信贷消费设置红绿灯。

伴随金融产品创新,许多银行和互联网平台推出了面向个人客户的信贷产品,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以及常见的信用卡消费、账单分期、现金分期等,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特别是年轻群体的多元化、超前化消费需求。但其中也伴随一些杂音和乱象,个别银行或互联网平台以“零门槛”“日息低”“无抵押”为诱饵,在拓展信贷消费上漫无边际,逐利倾向明显。比如,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等。

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促进经济复苏、增强企业活力、稳定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清醒认识到,信贷消费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不顾消费者还款能力、家庭负担等实际,过度超前消费,将导致个人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过个人能力,甚至出现“以卡养卡”“以贷养贷”“多头借贷”情况,造成恶性循环。这不仅会给个人生活带来压力,还有可能出现大面积违约,诱发暴力催收行为或事故案件等。

消费者应注意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不随意透支个人信用和消费潜力,合理使用小额信贷和信用卡等服务,树立积极向上的消费观;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认准金融服务的“正规军”;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选择合法途径维权,维护好自身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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