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打着“慈善”“公益”等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3月17日,民政部对此作出提示,指出这种行为违反了慈善法有关规定,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应予以禁止。“慈善旧衣回收”本应是济贫助困的爱心善举,针对一些损人利己者对公益慈善资源的滥用现象,捐助人应提高警惕,核查受捐助方的资质,有关部门也须严格落实相关举措,让有需要者获益、让献爱心者暖心。(平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