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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关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不良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不良资产包(编号:COAMC-SZ-2022-yweb01)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352,591.2万元,包含债权5户,涉及本金240,166.37万元,利息112,424.83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2年2月20日,最终以债权文件、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分布在广东省深圳市、汕头市及四川省成都市。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先生、颜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215573、0755-82215593

电子邮件:zhouwen988@163.com、yanning@coamc.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栋18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10-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2年3月13日

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分布地区 债权资产

(本金,万元)

金额占比1广东省深圳市29,854.9612.43%2广东省汕头市170,311.4170.91%3四川省成都市40,000.0016.66%合计240,166.37100%

资产包内债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资产名称资产类别资产所在地币种 本金

(万元)

利息

(万元)

行业担保和抵押情况 当前资产

状况

1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汕头人民币170,311.4120,634.23批发业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中心区的格兰云天大酒店、职工宿舍、娱乐功能楼、公寓提供抵押担保;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8,15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刘绍喜、刘绍生、刘壮青、王少侬、刘绍香、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互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存续2深圳市金鸿铭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深圳人民币 10,965.44

686.65

批发和零售业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50号莲峰广场裙楼02-24号共23套商铺作抵押担保;深圳市鸿海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海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海泉、林振洪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存续3深圳俊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深圳人民币 4,730.00

391.54零售业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镇南联村仙岭居A座19套房产作抵押担保;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坚锴、钟育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存续4骅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深圳人民币 14,159.52

1,058.41

制造业骅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澄海区玉亭路118号房产作抵押担保;汕头市澄海区骅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文祠东路东山三横骅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房产2套、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文祠东路286号房产作抵押担保;郭梓烽、郭祥彬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存续5成都中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成都人民币40,000.0089,654.00商务服务业成都中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木兰街第369号的“中国塑料城(成都)国际贸易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新都国用(2010)第7610号】一期二组团商厦式市场及办公综合楼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成都联星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中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作质押担保;由成都高山流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联星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联星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杨爱平、皮国庆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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