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21年国家发展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持续改善民生,踔厉奋发、勇毅笃行、埋头苦干,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
(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约每70万人分配1名;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地区基本名额数8名;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应选名额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名,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四、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依法应选的其余名额予以保留。
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8名。
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
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选归侨代表35名。
八、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届。
九、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中央预算。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好人大对外工作,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