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云南省昆明市两位农民工遇到劳动争议,在人社部门积极帮助下很快拿到3.9万余元工资。这是云南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的缩影。针对新业态领域的劳动争议,云南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按照管辖原则进行调解仲裁;对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引导其通过司法、行政等途径进行救济,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最大限度解决在基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着力完善制度、优化程序,简化改革仲裁审理,强化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把有关矛盾和争议化解在最初状态。(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