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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风绽放花千树
——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本报记者 吕立勤 梁剑箫

1978年7月,一次旨在打破国营工厂“大锅饭”的改革,在广东清远氮肥厂悄然展开。厂里拿出5万元设立综合奖并与产量挂钩,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分给工人,结果奇迹发生了。第二年,产能大幅提升,工厂扭亏为盈。初尝改革甜头的清远,随后在其他县办国营工厂推行“超额利润提成奖”。今天,回望这一改革尝试,确与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的“大包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1979年4月,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大型国营企业进行扩大经营自主权的改革试点。

与此同时,1979年6月,在北京前门箭楼西侧,20多名待业知青自愿组织起来,搭棚盘灶,烧水沏茶,迎宾待客。不等不靠、自谋生路的大碗茶青年茶社开张营业。久违的“个体户”一词,重新回归百姓生活。

一年后,1980年8月,党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国家统筹规划指导,允许实行劳动就业部门介绍就业与自愿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新办法。

回首当年,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这样从自发到自觉,以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坚冰为起点,一步步展开的。

打破“大锅饭”,实行经济责任制

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我国所有制结构主要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单位以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党政机关为主,法人单位数量相对稳定,增长较为平缓。以工业企业为例,1978年全国共有工业企业34.8万个,比1957年增长1.1倍。面对这样“超稳态”的所有制结构,如何破解横亘在我们面前的改革僵化经济体制这道现实难题呢?答案就在本文开头所呈现的情景中,一切都肇始于群众首创。

继1979年4月中央决定在京津沪等地的大型国企进行扩大自主权试点后,当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国企进行改革,并要求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再选择一些企业试点。此举旨在改变企业不关心产品销路、不了解生产生活需求、不在乎企业盈亏,只会按国家指令计划生产,过“等靠要”省心日子的陈规陋习。

39年前,有一部电影《血,总是热的》,以1979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为背景,讲述了一家印染厂厂长冲破重重阻力,执著推进企业改革的故事。影片中有段经典台词:“有人说,中国的经济体制像一架庞大的机器,有些齿轮已经锈住了,咬死了,可只要用我们的血做润滑剂……”当年的改革者们就是这样,要凭自己一腔热血使锈死的机器转动起来,去融化僵化体制的坚冰。正像影片中所说的,“无论如何,血,总是热的”。

随着改革逐步推开,到1980年6月,试点企业发展至6600家,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16%左右,产值和利润大约分别占到60%和70%。由于改革使企业有了部分自主计划权、产品销售权、资金使用权和一部分的干部任免权,企业自主经营意识和向生产生活需求主动靠拢的市场意识随之觉醒。

打破“大锅饭”,告别“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之后,能否让来之不易的企业活力得以持续释放?当年,受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亿万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实践启发,国营企业早期改革也是以在全国广泛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特征的。

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试点主要在6600家企业中继续进行,试点面不再扩大,以利于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当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中央到地方,逐步把国企改革试点从扩大企业自主权推向经济责任制和与之直接相关的财政体制等方面,目的是在解决好国家与企业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企业内部改革,处理好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更加充分地激发和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

当时,实行经济责任制,绝大部分试点企业选择了“盈亏包干”的办法,很快将其推向全国。到1981年底,实行经济责任制企业数增至4.2万家。

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企业收益效果十分明显。有关数据显示,到1987年,全国约有80%的国营企业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国营企业留利占利润总额比重由1978年的3.7%上升到40%以上(扣除各种税费,企业实际留利约为20%),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企业“苦乐不均”、存在“鞭打快牛”的现象,特别是国家财政收入稳定性难以得到有力保障。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已刻不容缓地摆上改革议事日程。

至此,发轫于1978年、扩大试点于1979年的国企改革,到了20世纪80年代,逐渐从企业内部改革扩展成微观机制与宏观体制内外联动的改革。以城市为重点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随之全面展开,进入“摸着石头过河”的艰辛探索阶段。

加大改革力度,探索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关系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过程中,围绕国营企业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和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利润包干”后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中央以理顺国家与企业关系为切入点,通过“利改税”“拨改贷”和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等一揽子改革尝试,加大对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关系的探索力度。

“利改税”,就是把企业从原来隶属于各部门各地区的条条块块的行政中解放出来,从原来的上缴利润改为统一依法分别向中央和地方上缴税收。这样,就使企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更有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更加清晰。这一改革,从1980年至1981年底,在湖北、广西、上海等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456家企业先行试点。1983年,国务院决定全面实行“利改税”,停止以利润分成为主的经济责任制。

“拨改贷”,是国家把用于经济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由行政拨款,改为有借有还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这样,不仅增强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约束力,还强化了项目盈亏的核算意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的这一重要改革,于1979年首先在北京、上海、广东3省市及纺织、轻工、旅游等行业先期试点。1985年1月起,“拨改贷”在全国各行业全面推行。

最早的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实践,大约可追溯到1984年。这是在全国广泛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之际,对国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进行的大胆探索和尝试。那一年,上海飞乐电声总厂生产的音响设备需求增加,急需投入资金扩大再生产。于是,他们提出搞股份制,想通过发行企业股票向内部职工和其他单位募集资金。企业这一大胆设想,得到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面向社会公众及职工成功募集1万股,每股股票面值50元。其中,35%由法人单位认购,65%向社会公众发行。飞乐股票,也因此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第一股”。

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大胆探索,为深化国企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198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明确各地可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此后,股份制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证券交易所设立呼之欲出。1990年11月至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到1992年底,全国3700家股份制试点企业中的92家企业,获准在上交所上市。

从飞乐股票面世到大批股份制企业上市,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迈出令人振奋的新步伐。

积极支持群众首创,为个体私营经济主动松绑

随着国企改革逐步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与之齐头并进的是,国家对个体私营经济层层松绑,使之重新回归并义无反顾向前发展。

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随着大批下乡知识青年纷纷返城回家,日益突出的城镇劳动就业问题,强烈牵动着无数家庭的神经。1979年,在全国2000多万待业人员中,回城青年700多万,留城待业青年320多万,而以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党政机关为主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难以为如此大规模的待业群体提供充足的工作岗位。解决棘手矛盾的唯一出路,就是冲破单一公有制经济的体制藩篱,让广大待业青年勇敢走出自谋职业的新路。

北京前门大碗茶青年茶社面世,是广大待业青年主动出击、自谋职业的一个生动缩影。就在党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的1980年,浙江温州成立工商所,并发出了第一张个体户营业执照。卖纽扣的温州姑娘章华妹,幸运地领回这张编号为“10101”的营业执照。后来发现,她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拥有个体经营执照的全国第一人。

改革浪潮涤荡大江南北,个体经营回归百姓生活。这与中央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是密不可分的。继1980年党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允许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后,1981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再次作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对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解决就业问题给予充分肯定,并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根本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党的一项战略决策。

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给广大个体经营者送上一颗“定心丸”,进一步激发了个体经济内在发展动力。随着个体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为了投入更多人力物力扩大再生产,雇工经营现象在个体户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当时的人们不免对此感到疑虑和困惑:这是不是资本主义复辟?雇工经营的个体户是不是变成了资本家?

在引发争议的个体户中,“傻子瓜子”年广久的故事最具代表性。当时,理论界有个“七下八上”的说法,即个体经营者雇工7人以下是个体户,超过8人就算资本家。已经做了多年炒瓜子生意的安徽芜湖小商贩年广久,那时雇了不少工人干活,最多达到100多人。这样一来,1982年4月,一份由安徽省委撰写的关于“傻子瓜子”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了邓小平同志的案头。邓小平同志表了态,说先放一放,看一看。时隔两年,1984年10月,他再次提到“傻子瓜子”,说:“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这一重要表态犹如春风,一下子打消了社会上对个体经济的种种顾虑;伴随其后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有力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截至1987年底,全国城乡个体工商业共有1372万户,从业人员2158万人。曾经压在国家和城乡居民心头的劳动就业难题,由此得到极大缓解。

写出“政治经济学初稿”,首次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从根本上消除严重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进一步挖掘城市经济的巨大潜力,促进城市经济兴旺繁荣,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迫切需要在改革实践基础上强有力的思想理论支撑。

1984年10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交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

文件起草小组根据各方面意见,再次修改了文件并印出送审稿。文件10个部分,分别是:一、改革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改革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三、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四、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五、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六、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七、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八、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九、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十、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文件提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文件强调,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首次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邓小平同志指出,这一决定,“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他认为,“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在邓小平同志心里,这是真正坚持了社会主义。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理论突破,为后来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了重要的思想认识铺垫。

进入20世纪90年代,按照党的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有企业改革进入转换机制、制度创新阶段,旨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随着国企改革的持续深化,与之密切相关的财政、金融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紧锣密鼓地持续推进。

改革初期,为调动地方积极性而形成的分灶吃饭、财政包干的管理体制,此时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分税制改革应运而生。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出台。

1994年,金融体制改革也呼之欲出。国务院决定,在改革初期构建的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等为专业银行的金融机构体系基础上,加强中央银行职能,实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分开及汇率并轨,逐步建立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推动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

与此同时,按照党中央部署,各级政府多措并举,加紧启动以职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经过多年努力,随着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困难和风险,在为广大城镇职工生产生活提供重要保障的同时,有力保证了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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