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很多景区处于旅游淡季。为抓住寒假和春节旅游档口,不少景区采取了门票、住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游客、繁荣市场、惠及民生,增加景区旅游收入,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不过,仍有景区在实行优惠政策时,采取外地游客门票价格高于本地人的措施,此种情况值得注意。
本地人一个价,外地人一个价,“双重标准”现象由来久矣,主要出现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一些开放程度不够的地区。有景区认为,本地居民收入不高,给本地人一个优惠,外地游客往往消费力更强,定个较高的价格,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殊不知,内外有别的做法不仅不妥,而且甚为有害。
一方面,“双重标准”有违市场经济公平原则。近些年来,我国正着力促进市场公平。在市场竞争中,如果因为某些人或某些企业因其身份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那么,无疑将扰乱价格信号,扭曲价格体系。景区在旅游票价、住宿等方面设“双重标准”、内外有别,是歧视性市场行为和地方保护主义表现。
另一方面,“双重标准”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景区价格实行“双重标准”实际上是一种“欺负外地人”行为。旅游属于体验产业,试想,逛着同样的景区,住着同样的酒店,却付的是不同的价格,外地游客心里肯定不舒服,相关体验的质量也就会下降。
这样一来,也势必影响外地人对景区所在地的印象。口碑在吸引游客和投资等方面往往具有很大权重。旅游景区很大程度上是当地营商环境的缩影,差别对待、双重标准的“宰客”行为,最后伤害的其实是地方营商环境。
事实上,被人诟病的“双重标准”近年来已大为减少。不过,还有一些景区“只做不说”,有些地方的文旅主管部门采取了默许的态度,令人遗憾。唯有把眼光放长远些,待家里人、客人都亲切些,坚决抵制“双重标准”,切实做好旅游惠民,才能激发广大群众的旅游热情,推动当地文旅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