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4日讯(记者李佳霖)2022北京新闻中心14日举办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国家版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举办提供了坚实的知识产权保障,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规制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
张志成介绍,国家版权局开辟冬奥版权登记保护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权服务,像现在“一墩难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也同时受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
据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介绍,本次冬奥会前,国家版权局强化冬奥版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1月下旬,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文旅部、广电总局、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一方面,集中行动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以及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另一方面,集中行动加强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比赛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目前,专项行动正在稳步推进。
针对奥林匹克标志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容易被不法分子所侵犯这一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介绍,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
王松林介绍,从查办的案件情况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二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三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侵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予以严惩,产生了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
对于公众关注的涉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汤兆志表示,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等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