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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向未成年人营销不能无底线
李万祥

近期,部分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食品外包装或营销语中含有色情暗示、违背社会风尚的内容,引发社会关注。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日前联手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教育力度,严查严治面向未成年人的无底线营销。

当下,市面上的商品包装越来越走心,漂亮画面结合精美文案,成为畅销食品的标配,更容易打动消费者。但本来好端端的食品,配上低俗广告,就有点让人倒胃口了。个别商家打违背公序良俗的擦边球,广告营销中夹杂各种暧昧、恶搞以及含有软色情图片内容,进行无底线营销。

对于这类无底线的商品营销,广告法已列为明令禁止的情形。法律明确,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同时,广告法还专门明确,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监管部门对此也是三令五申。然而,有的商家仍然将低俗营销用在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食品商品上,企图以此吸引未成年人购买。甚至在学校周边的商店里也出现此类商品。

殊不知,从一开始,他们的如意算盘就打错了。面向未成年人的无底线营销或许会短时带来些许利润,但从长远看,必然会面临监管部门的严肃处理,最终承担高昂的违法成本。

不管是网络平台还是校园周边,凡是发布恶搞、低俗广告,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对违法者依法严惩,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无底线营销黑手。

同时,要给源头的生产制造厂家提个醒,创意创新无可厚非,但不能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销售商也应牢记切勿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试探,要自觉摒弃低俗营销,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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