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鸿帆控股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拟处置债权共5户,截至处置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总金额为人民币39,914,041.88元,本金人民币20,229,726.20元,利息人民币19,391,771.68元,垫付法律费用人民币292,544元,均在广东省珠海市。
债权详细情况见下表:单位:元 序号资产名称资产形态分布地区币种金额行业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鸿帆控股有限公司债权珠海市人民币10,258,311.22商务服务业 抵押担保:1.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梦泽园小区雅园5栋101房;2.珠海市吉大路1号2栋2单元1001房。
保证担保: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颜铁军
在营2珠海市维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珠海市人民币3,890,269.76商务服务业保证担保:林厚兴、王维忠在营3珠海市融正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珠海市人民币12,190,747.50文化艺术业保证担保:珠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钟金华、钟阳、钟伟在营4珠海经济特区丰雅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珠海市人民币12,045,079.8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保证担保:珠海经济特区宝汇通企业有限公司、林良辉、林良偏、叶体、林显光、林显琛在营5珠海市慧科电子有限公司债权珠海市人民币1,529,633.53批发业保证担保:谢汉林、彭美霞、谢汉坤、彭美霞、徐素梅、甘宝源、谢浩龙在营总计39,914,041.88
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债权金额,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0755-82215746
电子邮件:tanjufang@coamc.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座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755-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