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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东证申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苏州东证申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东证申埠”)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资产”)于2021年12月2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DZSB-202112001/GZAMC-01-J1-ZCB-2021-089),东证申埠已经将其在数份《借款合同》、数份《担保合同》、数份《债权转让协议》、《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抵押合同》、《保证协议》、《质押协议》以及(2015)粤高法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423号民事判决书、(2015)揭普法民二初字第106号民事判决书、(2016)粤52民终708号民事裁定书、(2015)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417号民事判决书、(2016)粤03民终2749号民事判决书项下享有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权、抵押担保权、质押担保权等)以及附属合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人、担保人及第三人就债务清偿事宜达成的抵债协议、还款协议等有关法律性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等)一并转让予广州资产。东证申埠与广州资产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继承人、担保人及其继承人、相关承接债务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广州资产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清偿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东证申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债务人本金(截至2021年11月29日)担保人名称法律文书案号1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49,816.24廖意流、博隆投资(广州)有限公司(2015)粤高法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423号民事判决书2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廖意流2,400.00/(2015)揭普法民二初字第106号民事判决书、(2016)粤52民终708号民事裁定书3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3,042.80廖意流(2015)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417号民事判决书、(2016)粤03民终2749号民事判决书合计55,259.04

注:1.本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11月29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东证申埠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债务重组协议、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和解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表中债权本金余额仅供参考,债权本金余额以借款合同、债务重组协议、担保合同、和解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4.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东证申埠或广州资产联系。本通知书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苏州东证申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8层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18817318492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住所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8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6681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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