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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激活经济新动能
顾学明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我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及东盟6国生效实施,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顺利启航。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动力减弱的背景下,我国更需要把握RCEP带来的发展机遇,通过高质量实施RCEP,激活自由贸易协定的经济效应,使RCEP成为贸易投资合作的“稳定器”和产业增强竞争力的“试金石”,更好服务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开创RCEP推动高水平贸易投资合作的新局面。应充分利用RCEP的开放承诺与规则标准,夯实我国外贸外资基本盘,促进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用好协定降税和便利化措施,降本增效,扩大我国优势产品出口,增加成员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积极与RCEP成员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离岸贸易等贸易新模式、新业态,促进贸易结构优化。提升服务业和投资开放水平,为跨境商务人员流动提供便利,与RCEP成员深化专业服务、金融电信、文化旅游等高端服务部门合作,加强在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领域的投资合作。利用RCEP促进区域货物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契机,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制造维修、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带动区域贸易投资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及成员间自贸协定叠加优势,鼓励企业在区内灵活进行供应链产业链布局,提高国际市场运营能力。

搭建智慧精准、互联互通的RCEP公共服务新体系。以RCEP生效实施为契机,建立完善自贸协定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智慧精准服务。依托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整合国内自贸协定实施相关机构信息,促进与RCEP成员信息平台网站相互链接,建设“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关税比对、原产地规则以及成员检验检疫和技术标准、服务投资市场准入、政策法规咨询等综合性服务。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优化升级RCEP原产地管理信息化系统,指导企业熟练运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属地备案”、自助打印等便利措施。

塑造RCEP区域经济产业的竞争新优势。RCEP生效将提高区域整体开放水平,为我国优势产业创造更有利的外部环境,但也将加剧市场竞争,使部分产业面临一定压力。对此,更需主动作为,以竞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竞争中积极锻造产业新优势。应鼓励企业加强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原始技术自主创新以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国际研发合作,推动形成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落实支持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加快钢铁、纺织、轻工等优势工业的国际标准化步伐,提高产品国际对标率,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试点示范和推广。充分利用RCEP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和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标准,在全球制造中心的基础上积极构建数字与服务经济发展的中心,推动形成新的区域产业竞争优势。

同时,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的开放合作新平台。应鼓励地方政府创新发展思路,依托现有国家级开放平台、自贸试验区等载体或新设平台等方式,因地制宜、灵活推动建立具有经贸实质功能的RCEP示范性合作平台。

此外,形成RCEP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我国东、中、西部省区市与RCEP合作各具优势特色,应鼓励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制订RCEP经贸合作潜力清单,拓展对RCEP成员的贸易投资空间,带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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