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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条款须破解难懂“天书”
于 泳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一年期意外险连续发布三个“示范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总体来看,三个示范条款从结构上较为相似,均按照合同构成、合同成立与生效、犹豫期、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等顺序清晰展开。从内容上看,对于“医疗机构”“转换年金权益”等名词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保险条款如同天书”“每个字都认识,连起来却看不懂”“投保时是小甜甜,理赔时是牛夫人”……复杂难懂的条款已经成为消费者购买保险和理赔的最大痛点。“事前看不懂,事后争议多”往往滋生出更多的销售纠纷和理赔纠纷。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公布的第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也显示,财产保险公司涉及理赔纠纷占投诉总量的72.78%,销售纠纷占比10.95%;人身保险公司涉及理赔纠纷占投诉总量的11.20%,销售纠纷占比45.23%。

为了避免这些纠纷,不少保险公司采用了更为精细化的保险合同。一个词讲不清,换成一句话;一个条款说不明白,换成一段话。但是,精细化的保险条款是一把“双刃剑”,在从法律上规避合同纠纷的同时,又因为不同理解增加了新的纠纷。保险公司认为,文字和条款内容愈精细愈严谨与投保人的争议就愈少。可事实却是,精细严谨的保险条款更增加了消费者的阅读难度。于是,有投保需求的消费者对保险合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把合同看懂弄明白的消费者依然要读“天书”。

作为合同文本,保险条款通俗易懂、简单明了、重点突出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值得点赞的是,行业协会在保险合同通俗化方面开了一个好头。从文本结构和具体内容来看,示范条款所做的努力不止于通俗易懂,更在简单化和标准化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简单化降低了消费者阅读和理解的成本,更有助于消费者理解保险条款的内容。而且,标准化能够便于保险消费者在不同公司之间做出选择。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保险条款通俗化、规范化可以降低保险产品的开发,包括撰写条款的成本。有了标准化条款的模板,保险公司可以随时调用标准条款研发新产品。

我国的保险市场总资产已经超过24万亿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民众对于保险的关注又上了一个台阶。可以说,经过了跑马圈地的阶段,如何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行业的必答题。虽然示范条款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示范条款的出台和逐步落地,如果保险公司选择使用示范条款,就会成为保险产品的加分项,更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信心。此外,对于擅长创新的中小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来说,可以在示范条款基础上做二次开发,有助于增加产品的公信力,酒香也就不怕巷子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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