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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新时代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指引
袁红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对我国“三农”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科学判断,明确了新时代“三农”发展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是作出“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的重大判断。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国情农情和发展阶段特征,作出了“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判断,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并且基于这一重大判断,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等作出部署。这些都为同步推动投入重点的转移以及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的转型和完善,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指引。

二是作出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的重大判断。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更有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指出:“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

三是作出“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重大判断。与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总体上仍然滞后,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还不强,城乡要素交换尚不平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习近平总书记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出发,作出重大判断,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提供了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现实性、指导性,为我们在“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扎实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院长、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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