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的全面启动,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措施、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将近一年的实践表明,必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探索建立长效常治的工作机制,确保“禁渔令”落到实处。
“退捕还渔”,绝不是简单的一禁了之。“转身”上岸,对于渔民而言,是一次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变。渔民手中的渔网放下了,另一张保障网也应织密织牢。渔民上岸也绝不是“一锤子买卖”,应继续巩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成果,动态跟踪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情况,建立帮扶台账,常态化开展“回头看”。
“退捕还渔”是一场持久战,需依靠现代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运用,长效常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水务、海事等部门联动,实现综合执法全覆盖;同时,要推进以“岸线长”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网格化管理,落实日常巡查管理属地责任,实行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实现履责担责全覆盖。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发挥“天网”的作用,在长江禁捕重点区域实现天上有无人机、水上有巡逻艇、岸边有摄像头、江堤上有巡逻车,从而构建起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立体防控体系。
“退捕还渔”,还需解决好“当前退”和“长期禁”的关系,建立完善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要一手抓源头治理,对非法捕捞“露头就打”,还要一手抓终端治理,强化消费市场监管。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景象就会再现。
禁渔的目的不是说不吃鱼,而是让更多的人能够吃到更好的鱼、更长久地吃鱼。长江禁捕给沿江各省市水产业转型升级带来难得机遇,倒逼科技攻关提速,在保护好长江这个天然的种质资源库的同时,让长江野生鱼逐渐人工繁育,使更多人工养殖江鲜可陆续端上百姓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