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改变“空壳村”窘境、盘活闲置资源、带动农民增收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年来,西部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蓬勃发展,形成了集体创新创业的火热局面。这其中,“跨村联营”方式受到关注。
“跨村联营”是指两个或者几个行政村联合起来,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经营某项或多项产业,按约定比例进行利润分成并共担风险。长期以来,行政村发展运行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跨村联营”打破了行政分割,实现了抱团发展,无疑是“聚拢五指、攥紧拳头”之举,对壮大村集体经济非常有益。
集中力量搞生产。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少村子尤其是偏远地区村子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有的单个家庭因缺乏劳动力而难以正常进行劳动生产,有些养殖大棚被闲置,由此也造成村民收入相应减少。如果几个村子抱团发展村集体经济,情况就会不一样。一可通过整合劳动力资源壮大生产队伍,并通过加强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弥补青壮年劳动力的不足,提高生产能力和效率。二可通过整合土地、工具、原料等,避免资产闲置,还可实现优势互补和集约发展。
扩大规模增效益。一般而言,村集体经济强调适度规模,但适度规模经营必须拥有相应土地资源,才能有较好的效益。在一些土地较多的地区,为了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农民收入,几个村子联合起来流转土地由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有利于形成合力,实现生产要素的重组和优化配置,降低生产交易成本,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规模经营走向成熟。这样做,不但让农户更多地依靠土地获得财产性收益,同时,也带动其作为农业从业者参与到土地规模经营中来。
从相关实践看,“跨村联营”取得了较好效果。如宁夏固原市,因为地处山区,青壮年劳动力少、地也少,一些行政村通过“跨村联营”解决了劳动力缺乏问题,实现了村子正常生产,增加了农民收入。如宁夏中宁县,因为土地较多、交通便利,采取了规模化联营,新堡镇的10个行政村“跨村联营”,共同建设集采摘、垂钓、休闲为一体的现代旅游观光农业示范基地,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收入双提升。
在农村,集体土地承担着农村社会及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功能,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规土地流转,并参与到农业社会化组织中获取经营收入,这些收入一般数额不会太大,但作用不容小觑。因此,各地应加强统筹协调,通过“跨村联营”等方式改变一些村子“小而散”和单打独斗的局面,善用、活用土地等资源,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合力推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