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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管好群众“看病钱”
王 琪作(新华社发)

12月1日起,《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全市范围内不同类型的医保基金以不同方式纳入适用范围,构建监管体制,强化源头管理,细化在参保环节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的职责,严控重复参保、杜绝虚假参保;规范基金使用并创新监管方式,强调对基金的全过程智能监控和运行分析,对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基金监管提出要求。近年来,各地对医保基金使用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但骗保行为仍不时发生。地方及时出台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可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提供法规支撑,有助于更好保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平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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