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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化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
陈建军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也是“十四五”时期必须办好的两件大事。当前,随着社会形态的进一步演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乃至撂荒现象时有发生,给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耕地保护正成为新的课题。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不折不扣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以耕地保护的支点作用,撬动起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杠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推动建立田长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手段,也是当前各地的普遍做法。2020年11月、12月和今年5月,北流、三江、贵港3市县先后在各级设立田长,成为广西推行田长制的排头兵。今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拉开了广西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序幕。这是顺应当前农村发展变化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和耕地撂荒治理,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置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有效遏制和管控之下,形成牢靠的耕地保护防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全面推行田长制,强化党政同责是基础。以往从中央到地方都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把“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然而,在具体工作中,耕地保护更多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家子的事”,鲜有体现共同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实行“省(自治区)负总责、市县负主责、乡镇具体负责、行政村负责落地”的责任机制,有利于压实主体责任、突出政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全面推行田长制,坚持保护优先是重点。落实党政同责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即为本级田长,势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耕地保护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加强项目用地选址引导,从源头上减少占用耕地。相关职能部门要共同发力,落实依法依规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坑塘等其他农用地,并督促各地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从严管理是关键。田长制建立后,要严格落实耕地卫星遥感技术监督,强化乡级监管、村级管护,以行政村为耕地保护网格单元,实行村级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做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要开展行政村耕地日常巡查检查,重点巡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破坏耕地情况,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和土地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查处打击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推行田长制,坚守底线思维是保障。田长制的建立,有助于增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耕地保护意识,筑牢堤防,从根本上扭转地方政府成为违法占用耕地主体的局面。要自上而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经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提升农田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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