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日讯(记者姜天骄)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底,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安全与发展,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推进落实,作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研究部署,鼓励引导绿色出行,助力文明交通再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