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长三角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即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据悉,符合办理条件的,在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后,将以“当场打印”替代“缴旧寄新”,即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直接在原户口簿上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页,不再收缴旧户口簿后邮寄新户口簿,实现全面信息化办理。该举措是户籍管理服务便民化、信息化的创新探索,期待该举措进一步成熟完善后得到推广。(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