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年会日前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银保监会、中国核共体29家成员公司的60余位代表出席会议。在年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对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十三五”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确定了中国核共体“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方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十三五”末,我国在运核电机组数量达到49台,比“十二五”末增长58%,在运机组数量和装机容量位列全球第三;在建核电机组数量和装机容量保持全球第一。以2020年为例,中国核共体为全部运行核电机组和其他有关核设施、核活动提供保险保障,市场占有率100%,提供的核保险保障规模近万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130%;为核电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障覆盖面由零提升到2万余人。从提供保障的险种来看,除传统的核物质损失险、核第三者责任险、核运输第三者责任险外,创新开发并推广实施放射性雇主责任险,承保的风险种类由财产风险、第三者责任风险扩展至从业人员健康风险。中国核共体主席、中再集团董事长袁临江在年会上表示,核共体作为我国运行时间最久、机制最完备、专业实力最雄厚的行业性共同体平台,是我国保险业通力合作的一张名片。
“十四五”规划提出,鼓励发展巨灾保险,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参加年会的多位专家学者表示,“十四五”期间保险业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回归风险保障职能,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我国保险业的内在要求。2020年10月实施的《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明确,核保险经营不以商业盈利为目的,要求经营核保险的保险公司将核保险保费盈余长期提留,专门用于核事故损害赔偿。
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已核准5台核电新机组,预计“十四五”末国内运行核电机组数量将达61台,在建机组数量达到30台左右,运行及在建核电机组达近百台规模。我国核工业呈现规模建设与技术革新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利好核保险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新技术核电机组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如高温气冷堆、示范快堆、模块化小堆、海洋核动力平台等新技术核能项目均有望在“十四五”期间投入运行。袁临江表示,在“十四五”期间中国核共体要从产品创新、平台驱动、科技赋能、全球联动角度持续发力,加强能力建设,通过提供全面的核保险保障为核能发展保驾护航,切实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业内专家认为,在国际核保险市场对此普遍缺乏承保经验和技术支持的条件下,中国核共体需要依托本土优势,通过积极探索逐步积累对核能新技术的承保、风险评估优势,但从加强风险管理的角度看,还需要充分利用好国际市场和资源,高度重视风险分散。多位业内人士向经济日报记者表示,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共建高水平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需进一步弘扬和加强,以持续促进核保险风险管理、核巨灾责任准备金积累和核工业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