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记者顾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7部门29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新建、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
体育公园建设将按照常住人口分为三档,对于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行政区域,鼓励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对于常住人口30万至50万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对于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行政区域,鼓励建设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
在配套设施方面,体育公园内既要有满足中老年人群需求的健身步道、健身广场,也要有满足青少年需求的足球、篮球等常规球类场地设施和满足儿童需要的活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