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不过,如何更好提升供暖服务水平值得进一步思考。近日,天津市公布2021-2022年采暖期,将从2021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这是自2016-2017年采暖期以来,天津市连续第6年作出提前供暖的决定,采暖延长期不向市民加收供热费。近一段时间,北方气温明显低于往年,供热部门视天气情况及时调整服务举措,并且不加收延长期的供暖费,让人备感温暖。相关举措和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平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