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指出,固废法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其中提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不平衡、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等。
固体废物量大面广,新老问题叠加,有的地方旧账未还,又欠新账。数据显示,我国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超600亿吨,占地超200万公顷。城市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不少城市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有的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超期服役,有的则存在渗漏问题。
同时,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极具争议,是否会产生超标排放、污染环境问题,广受关注。一边是大城市“垃圾围城”,焚烧需求迫切,另一边则是居民对焚烧厂谈之色变、避之不及。为此,相关部门还专门开展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精准整治,并作出成效评估。随着推出国家层面的自动监测数据网站,排污数据向全社会公开,这项举措成为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的有力证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等一系列举措。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防污治污不能松。按照污染担责的原则,要想着“还旧账”,也要算好“民生账”“生态账”。个体层面,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是每位公民法定义务。垃圾分类习惯养成,非一日之功,需人人参与,全社会共同行动,建立健全多元共治机制。企业层面,企业要压紧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排放达标等要求。政府层面,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要求真正落实到固体废物治理上,在形成闭环上下功夫。同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