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与会各方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
近30年来,《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是这份公约最早的签署国之一,一直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2019年以来,中国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核心预算的最大捐助国,有力支持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运作和执行。
实践表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绝非仅靠部分国家就能完成,需要世界各国加强国际合作,更需要人类社会共同努力。
从现实状况来看,当前的国际合作还远远不够。一些发达国家对于气候变化等因素导致的动植物物种灭绝及其他各种环境灾害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遑论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支持。与此同时,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在目标力度、执行机制、资源调动以及解决造成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驱动因素等方面都面临严重不足。
有数据显示,人类已经失去了85%的湿地,只有3%的海洋面积未受人类活动影响,大量动物和植物物种面临灭绝威胁。当人类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是慷慨的,当人类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也是无情的。世界各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刻不容缓。
在昆明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可以成为一个契机。大会通过的《昆明宣言》,从积极完善全球环境法律框架、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与现有多边环境协定的合作与协调行动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推动陆地、淡水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恢复。
如果世界各国能够履行《昆明宣言》的承诺,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推动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就不再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