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乡村人口仍在继续流往城市,同时农村的老龄化程度超过城市且在加重之中。
当前,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融合的深度广度正在加强,乡村振兴的多种力量开始集聚。有关方面应敏锐捕捉这些趋势,着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等,将这些力量转换为乡村振兴的动能。
首先,大城市城区向外的辐射力量由弱变强。根据“七普”数据,千万人口级别城市的城镇化率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深圳、东莞等十余座东部的超大、特大城市达到了80%以上的城镇化率,重庆、成都等中西部城市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提速,城镇化率较2010年大幅提升。大城市的资本、人员要素向周边中小城市、郊区、乡村的辐射、扩散,出现了一批都市田园、现代化乡村。
其次,回省、回县城的人数增多,力量明显壮大。2012年以后,省内(包括市内、县内)的人口流动活跃程度都出现了明显增长。2020年省内流动人口规模约为2.51亿,较2010年的1.27亿增加约1.24亿,远高于2000年至2010年的增量。从外省回流的人中有许多创业的企业家,还有很多在外务工有所成就的人,他们将发家致富的本事、本钱从发达地区带回故乡县城或小城镇,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再次,制度改革将为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持续赋能。从浙江、广东、江苏等“七普”数据来看,近十年来,城镇户籍上面附着的城乡差别化公共服务条目越来越少,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正在形成。一些改革试点县已经打破城乡迁徙的户籍障碍,实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赋予了乡村要素以市场价值,实现了人、财、物在城乡之间自由涌流,从而促进了乡村振兴和人的全面发展。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来看,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流转、宅基地和农房进入市场流通等改革都在有序推进,可以预计的是,未来要素进一步流动,城乡界限越来越“模糊化”,一些乡村与城市以“城市连续体”“城乡共同体”的方式实现现代化。
最后,乡村内在条件在逐步改善,吸引力有所提升。近年来,城区的优质服务向农村与欠发达地区覆盖和转移,乡村自身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条件与城市相比在持续缩小。乡村具有的自然、生态的价值在上升,消费热点越来越多。结合“七普”数据来看,在城乡融合中培育壮大和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力量,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选择。
(本系列评论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