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如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通过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经济日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
记者:中央提出“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准确理解其基本内涵和现实要求?如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连维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部署。去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基本内涵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动力支撑。其现实要求,人们最为关心的是两个“更加到位”:
一是构建更高水平的有效市场,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和服务更加到位。聚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现实问题,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和知识产权,完善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二是构建更高水平的有为政府,宏观治理和政府监管更加到位。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完善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健全预期管理和市场行为引导机制;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明确规则,划出底线,严格依法依规,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着力保障经济安全,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重要数据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
记者: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如何通过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形成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连维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十四五”期间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年初,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从一定意义上说,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核心目的,就是要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具体地说,就是通过“六个全面”来促进形成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通过全面完善产权制度,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实现对各类产权的有效保护。
二是通过全面规范市场准入,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一年一修”的管理模式,动态公平放宽市场准入。
三是通过全面完善竞争政策,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通过全面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完善和发展。
五是通过全面加强信用建设,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所有市场主体、所有经营者消费者都诚实守信。
六是通过全面加强统一市场建设,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着力解决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持续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
记者: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予以解决,从而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良好格局?
连维良: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供就业的主渠道,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发源地,也是造就大企业的蓄水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就是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提供支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简要说就是“四个加大”,加大针对性支持力度,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加大创新发展支持力度,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针对性支持力度。聚焦不同阶段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比如当前用能成本上升、订单不足、回款难度增加等,加大对各类涉企违规收费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清欠行动,引导各地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以及其他帮扶措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大融资服务力度。针对中小企业长期面临的融资难题,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导向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早中期创业企业;推广完善“信易贷”模式,发挥好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动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水电煤气、仓储物流、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夯实信用信息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基础桩”作用。
三是加大创新发展支持力度。依托已建成的双创示范基地,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公益性强、服务范围广的双创支撑平台,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实施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推动大中小企业建立协同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合作机制,服务更多中小企业开展融通创新、实现精益创业。
四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加快完善营商环境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普及应用,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着力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