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只有着力解决“谁来创新”“如何激发创新动力”等问题,才能推动各类主体创新活力持续迸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动力,根本靠改革。而改革的关键又在于深化机制创新,突破体制障碍。要在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基础提升、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环境优化等方面持续用力,健全科技创新支撑服务体系,促进科技、金融、产业、人才有机结合。
四川提出,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改革试点;要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自主决策和市场化定价机制;要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对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院所正职领导,依规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持股改革试点。可以说,每一条都触及痛点,每一条都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