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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0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
祝君壁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鼓励多元投入、推进开放合作,支持民营和境外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参与相关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此举无疑将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保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统一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不断增强。受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影响,民营企业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我国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

不过,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民营企业市场活力仍未被全面激发,其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还未充分体现。我们还需进一步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实现竞争、增进竞争和规范竞争为根本原则,从体制、法律、政策等方面多管齐下,进一步改善其融资、创新和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

首先,要破除认识上的误区,消除理念上的障碍,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其次,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推动各项融资措施落地实施。2020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建议相关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并落地实施,规范利用存货(仓单)融资模式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此外,还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努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比重。

再次,利用多种手段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切实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法律对拖欠行为的惩戒和约束作用。建议探索以互联网和区块链等技术,以及比较可靠的承兑方式、缩短承兑期限、便利贴现等多种手段,解决应收账款拖欠,减轻中小企业的占款压力。

最后,着重处理好创新与反垄断之间的关系,促进科技企业回归到以创新为核心的发展道路上。

相信随着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将持续改善,广大中小企业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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