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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0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碳中和成绿色债券新风口
本报记者 王宝会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的经济结构、能源结构等面临着低碳转型,这也意味着相关行业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由于碳中和债本身具有期限长、成本低等优势特点,未来市场需求必将提高。

近日,各大银行陆续发行碳中和债。9月23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碳中和债36亿元。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临沂分行发行首笔碳中和超短期融资券5000万元,建设银行金华分行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1亿元,等等。碳中和债的发行是目前银行业发力“双碳”目标的一个缩影。

碳中和债是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碳中和债属于绿色债券的子品种之一,与其他类型的绿色债券相比,碳中和债募集的资金用途更聚焦、存续期间信息披露更精细,并且环境效益是可以量化的”。

自今年2月全国首批6只碳中和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以来,募集资金全部用在促进企业的碳减排项目中,对于支持“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碳中和债具体有哪些募投领域和优势?对此,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碳中和债涵盖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其他等五大核心领域,这些领域要明确低碳减排目标,以及具体实施路径。总体上,碳中和债券普遍比相同期限的一般债券发行利率低0.5%,能有效降低相关低碳项目的融资成本,因此大部分企业通过碳中和债来加大碳减排项目的融资。

近半年来,碳中和债发行量快速上升。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碳中和债累计发行规模已达1586.14亿元,占到2021年境内发行绿色债券总规模的45%。

我国碳中和债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一方面得益于政策层面的支持。比如,今年初,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后,发挥了市场机制在减碳中的作用。紧接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从路径上搭好了碳中和债的发展框架。值得注意的是,全国碳市场今年7月正式开始上线交易,从早期的碳配权交易试点以来,碳交易迎来了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低碳转型。

另一方面央企在促进生产方式转型过程中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陈雳表示,碳中和债的发行主体普遍为资质较好的大型央企,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清洁能源类项目,投向电力公用事业的占比较高。随着碳交易的活跃,未来碳中和债与碳排放权市场有望结合,从而促进碳中和债进一步成熟发展。

专家表示,虽然央企在碳中和债发行主体中较为活跃,但是也要鼓励引导民企积极参与。建议通过简化审批、提供担保和财政贴息等方式,扩宽民企融资渠道。同时,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发行碳中和债,更好服务企业低碳减排。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在碳中和债发展的风口下,租赁、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将被组合运用。鲁政委表示,首先,有必要推出绿色债券收益率曲线,否则,由于目前绿色债券与相同资质普通债券相比收益率更低,这降低了融资成本,支持了“双碳”目标,而投资人投资绿色债券之后若按普通债收益率去估值,就会出现投资浮亏,影响投资人积极性,若按照专门的绿债收益率曲线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有必要深化债券工具创新发展,适时推出转型债券、可持续挂钩债券等低碳融资工具,让更多高碳企业进入碳中和债等融资范围中。国际上转型融资的做法是给企业设定中长期减排目标,企业达到目标后就按照发行时的优惠利率执行,否则就按照没有优惠的利率执行,这样的好处就是倒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推动技术创新,尽可能减少碳排放,为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要明确碳排放权作为合格质押品的操作规范,按照碳排放权交易规则。目前银行还不是持有碳排放权和参与碳市场交易的合格主体,一旦融资主体丧失偿债能力,质押的碳排放权就会无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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