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在中宣部召开的文化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联合发布了第十三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这份名单展示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成就。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文化企业还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殊为不易。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过去这一年,我们面临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但是文化企业效益仍然不断提升。本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2020年度合计主营业务收入5203亿元、净资产6992亿元、净利润39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净资产均创历史新高,且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净资产首次突破6000亿元大关。这直观而生动地说明了文化企业体制改革的活力。
文化企业是有着特殊使命的企业,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过去这一年,人们不仅感到了文化产品不断丰富,而且看到了很多令人惊奇的文化创意产品。文化企业以自己的行动,让更多人感受到了文化获得感。以刚刚发布的“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为代表的文化企业,在过去这一年,坚定文化自信,锐意创新,为人们奉献了更多健康营养的精神食粮。
文化是富有创造性的领域,文化产品能激发人们的想象,带给人们美好的情感体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包括对精神文化产品的新要求和对精神共同富裕的新期待。文化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职责,坚守担当使命,高扬主流价值,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为人们创造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
改革是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动力。文化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仍然需要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才能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只有不断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品制作、生产、传播和评价机制,才能不断释放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