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关注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9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立以人为本的创新激励机制
郭静原

每一件闪亮光鲜的创新成果背后,都有甘愿坐“冷板凳”的科技工作者。如何激发源头创新的动力和活力,鼓励科研人员沉下心来久久为功,努力实现更多“0到1”的突破,是当前科技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为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为创新“松绑”,要求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为他们施展才华和抱负营造更好科研环境。

作为科研大国,国家一直持续加大对科研领域的经费投入,“十三五”期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连续实现两位数增长。2020年全年研发经费支出高达24426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十四五”规划纲要更明确提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与此同时,配套政策也在持续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提出提高主要用于科研人员绩效奖励的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力度等改革举措,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

科研经费是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保障,应鼓励和规范每一位潜心研究的科技工作者都能从项目研究中获得物质奖励上的认可。科研激励政策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在实际运作中,绩效奖励的体量、覆盖面,以及创新评价机制的灵活度和及时性等都远远不够,导致冷门前沿领域无人敢碰,基础研究发展极不平衡。至于如何奖励以及奖励的比例,各个科研机构都还需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过去间接费用比例仍偏低,为了劳务“人头费”绞尽脑汁等问题,依然受到不少科技工作者诟病。

科技创新说到底是人的创新,要建立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此次《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处处体现对科研人员的“偏爱”和“倾斜”。不仅间接费用比例再加码,尤其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提高至60%是一大亮点,同时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此外,进一步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和劳务费开支范围,在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方面,允许绩效工资向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等。

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举措越来越多,才能让创造成果的科技工作者赢得最大回报,让更多创新领域的有志之士脱颖而出。只有通过强化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提高激励经费,依靠制度供给激发源头创新潜力,营造浓厚的科研学术氛围,让科研经费真正成为创新的“助推器”。接下来,有关部门要聚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充分激发科研人员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潜能潜质,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保障。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