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项目倾向,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对所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支撑作用。”9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一经公布,就引发关注。
作为基层科研工作者,实验技术人员的身影遍布各类大中小学校和科研机构,日常工作涉及课程教学,又与科学实践和技术创新密切相关。然而,长期以来,从事实验技术岗位的实验员在教学队伍中的地位尴尬而模糊,他们既不是教师也不是行政人员,从事的工作繁杂并具有不确定性,很多人甚至自嘲为“打杂”。尤其是在职称评定这一重要评价标准上,相同级别职称待遇不一样、职称到副高就到顶等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基层实验技术人才的士气。
激发实验技术人才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职称评价能发挥“指挥棒”的作用。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就突出了评价实验能力和工作业绩,明确提出对论文、专利数量不作硬性要求,把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实验教学效果、实验技术成果、实验创新意识等实绩和贡献放在参评的基本标准中。其中,对正高级实验师的评定,提出主持重要实验项目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问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等。
在肯定才华的同时,此次职称制度改革更把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了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严肃提出对侵占他人技术成果、伪造实验数据、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抵制。这种旗帜鲜明的态度,为基层科研环境和人才选拔吹起清新爽朗之风。
创新之路,重在得人。科技创新不仅需要科学大家,还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向优秀实验技术人才倾斜理所当然,也早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