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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务造假的“毒酒”喝不得
彭 江

近日,证监会对一家A股上市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依法对多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有关负责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上动动手脚,就能让收入大幅“上升”,进而带来股价和市值上升,这感觉确实很“爽”。但这种“爽”是虚假的,且会埋下“雷”。而爆雷之际必将给公司及其投资者乃至给市场带来损失。

当前,上市公司违规造假的成本已大幅提高。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我国在法律层面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加大了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更是从过去的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目前的1000万元。今年7月,证监会还公布了适用新证券法的3宗财务造假恶性案件,该批案件均处千万元以上罚款,关键责任人罚款百万元以上。

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严重侵蚀市场诚信基础,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财务造假始终是证券监管执法的重点。在证监会发布的《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披露,2020年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准则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和计量不恰当、金融资产分类不正确、资产减值估计不谨慎、合并报表范围判断不合理、预计负债与或有资产抵销不恰当、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点不恰当等问题。证监会表示,将整理汇总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提交一线监管部门进一步核实和检查,并按有关监管安排进行处理。

在推行全面注册制改革,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确保财务报表真实性愈加重要。监管部门已多次表示,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种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市场诚信,既要靠他律,也要靠自律。奉劝上市公司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切莫心存侥幸去饮财务造假的毒酒。正如饮鸩止渴,迟早毒发身亡。一家企业从创建到发展,再到能够上市,本就十分不易。既然成功上市了,更应对法律、对市场心存敬畏,聚焦主业、做精专业、诚信经营,从而充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做大做强,这才是能行之长远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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