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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转型有路,“跑路”无门
李 丹

“双减”政策落地,教育培训机构面临严监管,不少机构纷纷寻找转型之路,但也有机构“卷钱跑路”、人去楼空,不少预缴费用的学生家长面临维权难题,亟需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教育培训机构把预收学费当成“金融杠杆”,盲目扩大规模、恶意圈钱,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时有发生。为规范教培机构预付费现象,降低风险,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如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北京市教委等4部门也联合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从资金流入、资金沉淀、资金划拨等环节对行业预付费进行全程监管。

尽管如此,仍有机构想方设法钻空子,企图绕开监管规定。一些教培机构加大优惠力度吸引家长多买课、多报课,或通过续费优惠活动诱导家长提前续费。有些机构在“跑路”前还会恶意向家长追加预付费,人为造成退费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面对退费难,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家长可以向“双减”管理监督平台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职能部门反映。对于卷钱跑路等严重侵害家长权益的问题,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实行挂牌督办,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给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督办通知,督办的结果向社会公布。

同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发布缴费风险提示,提醒家长不预缴超期超时长的培训费用、提防虚假宣传和缴费折扣陷阱。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第三方资金监管,防止退费难和机构卷款跑路,对量大面广的退费难问题,将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督办。

针对近期集中出现的教培机构预付费退费难问题,各相关主管部门须采取切实举措,严格落实“预付费交由第三方保管”的有关规定,使预付资金与培训机构处于隔离状态,避免培训机构挪用资金或卷钱跑路。各地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须强化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强风险预警,加大执法力度,避免更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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