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路明、施礼在《中国流通经济》2021年第3期《“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研究》一文中指出,合作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越来越多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领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正在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沿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长期极不平衡,且总体处于低聚集状态,而局部不同区域间的聚集程度差异较大。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的变化与沿线区域经济密度、区域人均GDP的增长之间存在“引致变化”关系,虽然这种变化关系总体呈正相关,但局部不同区域的相关性差异较大,表明“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目前已呈现出聚集发展趋势,但由于总体聚集程度较低,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不足。我国在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下,应重视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的国际大循环带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把区域数字经济产业的不平衡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让“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方共同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