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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市公司怎能成大股东“提款机”
李华林

近日,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等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股东、原间接控股股东、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引起市场关注。

被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舍得酒业并非首例。长久以来,大股东非法占款就是A股市场一大顽疾,屡禁不止,频频出现,涉及的金额往往触目惊心,少则几亿元,多则数十亿元乃至上百亿元。占用形式也愈发隐蔽、复杂,有的通过违规担保形成资金占用,有的通过主导公司收购股东控股项目实现资金占有,还有的通过关联公司层层嵌套使资金最终流到控股股东手中,等等。

无论大股东通过哪种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有偿还是无偿,都严重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对中小股东权益造成侵犯。现实中,因大股东未如期归还占用的巨额资金,导致上市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沦为ST公司,甚至不得已退市、破产的情况时有发生,投资者也因此遭受严重财产损失。

表面上看,一些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多是出于经营不善、融资困难等原因,进一步探究却不难发现,这背后更深层的问题是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内部风控机制的缺失。

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产权属于全体股东,但一些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代企业管理意识薄弱,规矩意识不强,总以“家长”自居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把上市公司视为谋取一己之私的工具,随意挪用、划转公司资金,完全漠视中小股东权益。一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独立性不足,未恪尽职守,纵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甚至伪造财务报表“助纣为虐”,道德风险突出。

上市公司屡屡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还暴露出监管力度的不足。从过往的处罚案例来看,对于大股东非法占用资金,大部分是按照信披违规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方予以通报批评、罚款了事居多,鲜有大股东因之承担刑事责任,这也就使得部分大股东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恃无恐。

综而观之,要根除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顽症,还得内外兼治,多管齐下。一方面,要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治理体系,明确董监高职责,强化对其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督促“关键少数”讲诚信、守规范,提升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从根本上防范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另一方面,还要提高相关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非法占款的处罚力度,用重拳治乱象。比如,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要严厉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履职尽责,造成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损失的董监高人员,应认定其为不当人选,并进行严肃追责。

大股东占用资金并非是无法治愈的“绝症”,只要继续建立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的力量约束住大股东手脚,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终能根治此类顽疾,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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