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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超标电动车需兼顾力度与温度
祝 伟

最近,不少城市出手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比如,广州市发布《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管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今年10月底,北京市为期3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就将到期。北京市相关部门近日表示,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

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之乱,不少人深受其害。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外形尺寸等关键技术指标上存在风险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威胁行人安全,而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又往往无牌、无证,肇事后很难找到。此外,多地发生因超标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等,也给城市安全带来诸多风险。

从这个意义上说,各地重拳出击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既符合市民的期待,也是精细管理城市的体现。从一些城市过去的经验来看,如果只是着眼于使用环节,治理路上跑的存量电动自行车,不仅治标不治本,而且面临许多现实尴尬,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广州、北京等地从源头的销售、上牌登记环节入手,综合施策,可说是打到了“七寸”上,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打下基础。

出行问题,既考验城市的精细治理能力,也影响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如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重要代步方式,也为快递等城市服务行业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配送工具。如果因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存在种种风险隐患,“一刀切”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不仅有碍市民出行,也会让一些服务行业难以为继,显然不是最优选择。

因此,对于管理部门来说,比纠结“禁与不禁”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用更人性化、精细化的管理趋利避害。比如,北京市此前就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了3年过渡期,此次又明确提出市民可以将超标电动自行车在相关销售网点以旧换新,兼顾了社会政策的力度与温度,这样的思路值得借鉴。

从更长远的角度看,让市民更好地享受便利快捷的现代生活,还应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通过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加强地铁、居民区、商业中心等区域末端接驳,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推广便民小公交等,切实满足人们“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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