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一些城市因强降雨和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重大事件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本报特邀请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秘书长、研究员冯奎作相关评论。
近些年,全球范围内特大暴雨灾害频繁,其主要背景是极端天气现象发生频率加快、强度加大。我国正在经历世界上规模最大同时也是十分快速的城市化,许多超大、特大和大城市拥有巨大的经济体量与人口规模,但有的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布局和相关治理还存在漏洞和问题。遇到极端天气时,这些脆弱性极容易暴露,甚至引发事故。超大、特大和大城市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突出,增强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城市与市民的安全,是这些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增强城市防汛排涝能力,需总结经验教训,着力弥补防汛排涝的关键短板。
一是要弥补硬件基础设施的短板。首先,跟地铁站防汛排涝有关的基础设施应位于清单前列。如在挡水设施方面,传统上有可移动的沙袋、挡水板等,较为现代化的设施有固定型的防水门、与站体一体打造的“防水结构体”等。应在综合考虑成本等因素之后加强建设。其次,要确保处在关键位置的硬件设施和人员“在状态”。必须对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蓄滞洪空间、泄洪通道、排涝管渠泵站、涵闸、排水管网等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再次,应结合新区、老城不同情况,对城市防汛排涝基础设施升级作出系统性安排。如新城新区建设,应首先采用较高的排水系统建设标准;老城更新则应重视城市防汛抗洪,做好“里子”文章。通过若干个周期投入,建成标准较高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
二是要弥补应急实战能力的短板。对极端情况要考虑充分并有相应预案。针对极端情况下的应急行为,应反复进行沙盘推演,提高抗击洪涝灾害的实战能力。超大、特大和大城市还应建立极端情况下的城市运行机制,实现应急主导有力、政府统筹高效、部门联动顺畅的目标。
三是弥补城市防汛排涝规划上的短板。现在看,一些城市在建设扩张过程中,对防汛排涝考虑得还不够充分,旧有的规划及治理模式可能难以应对洪水侵袭。为此,应立足于流域、都市圈、城乡区域、地下空间利用等新理念,合理规划布局,迎战洪水、治理洪水、利用洪水。突出防汛排涝的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建设方向,结合我国防汛排涝和抗洪的古老智慧,打造在防汛排涝等方面具有更高安全等级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