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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7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灵活心中有底
敖 蓉

在就业压力依然较大的背景下,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将对实现今年就业目标,特别是为农民工增加打工机会提供坚实的支撑。

这个7月,在烈日下奔忙的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盼来了期待已久的清风。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让他们“心中有底”,相信未来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共同出台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若干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相继落地,对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近两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灵活就业已经成为老百姓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新生行业优点是“灵活”,而且吸纳的就业人群快速激增,缺点是现有法律法规尚未覆盖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完全适应行业新的发展变化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构建。

缴纳社保跨不过户籍门槛、工伤保险缺乏政策支撑、劳动关系难以认定,是社会保险保障方面集中存在的三大痛点。7月22日出台的意见放开了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其中明确提出,各地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个别超大型城市难以一步实现的,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放开。这样一来,劳动者担心的无法享有城市公共服务,如小孩上学、购买车牌等烦恼就有了解决的依据。

新出台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制度,增强了企业用工弹性,有助于让企业用工更安心、放心。规范用工得到了具体指导,根据企业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的不同,明确企业应当对不同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对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平台企业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其中提出,组织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7月26日对网络餐饮平台出台的指导意见,更有针对性、更具体。为保障劳动收入,平台不得以“最严算法”考核骑手,要求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适当放宽配送时限。七部门还要求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鼓励探索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方案,提高多层次保障水平。

今年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将对实现今年就业目标,特别是为农民工增加打工机会提供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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