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政策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热议。有人会问:科研竞争面前不应该人人平等吗?为何要“女性优先”?
该政策来自近日科技部、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从具体条文看,《若干措施》中的女性优先条款,目的恰恰是“坚持性别平等、机会平等”,是促进公平竞争,而非相反意思。
这是为科研人员打造更公平的发展环境。
在提出“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的措施前,广大科研工作者实质上面临的是“男性优先”的工作环境。从既往历史来看,在入职环节,许多单位优先录取甚至降分录取男性,不少岗位发招聘公告时直接标注“男性优先”或者“限男性”;在晋升环节,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晋升更是成为惯例。
这样不公平竞争带来的后果,从数据统计中可以看出:当前全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约45.8%,但专业技术职务越高,女性占比越少;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女性占比分别为6%和5.3%;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者中,女性占比仅为10%左右。
科研活动是脑力劳动,不是体力劳动,不应该有这么明显的性别区分。首个获得诺贝尔科学类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屠呦呦,是女性;世界上最早的程序员,人称“数字女王”的阿达·洛芙莱斯早在1842年就编写了历史上首款电脑程序,也是女性。女性科技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科技事业十分重要的力量,激发她们的创新潜能,需要营造更公平的事业发展环境。
这也是为科研人员打造更和谐的环境。
女性科技人员的职业通道,主要堵点在哪?从人才储备看,“女性不适合理工科”的学科性别刻板观念,让很多有潜力的女生从高中阶段就选择了文科,女性科技后备人才队伍还需壮大;从中坚力量看,女性生育期和职业发展上升期在时间上重合,面临工作与家庭的双重压力,女性科技人才上升空间不足;从决策层面看,在国家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的评审人员中,女性专家比例都偏低,由此也带来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话语权不足、支持资源不足等现实问题。
值得期待的是,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已经注意到女性科技人才各发展阶段面临的上述现实问题,并设计了相关解决方案。比如,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
针对女性科技人才的这些政策设计,体现了和谐、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我们期待着,这些政策设计能早日落实到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具体规章制度中,创造性别平等型、生育友好型的科研工作环境。
科研离不开“她”力量。坚持性别平等、机会平等,将激励更多女性投入创新中国建设,将支持更多女性成为优秀领军人才,将在世界科技强国建设中获得更多“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