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召开,在“低碳转型,绿色发展——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主题号召下,本次论坛达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议》。
生态是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守护好自然生态,保育好自然资源,才有利于维护好生物多样性。自1956年建立第一处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底,我国自然保护地总数量达到1.18万个,约占我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形成了类型较为齐全、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对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区不仅有效保护了大熊猫、朱鹮、水杉等我国特有的珍稀物种,而且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系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功能层面,各类保护地功能重组,实现了生物多样性整体保护、生态系统修复、一体化管理,国家公园内生态效应持续提升。法治层面,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已经纳入立法日程,正在积极推进中。经济层面,周边居民在参与国家公园管理中获得了稳定经济收益。
然而,在一些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保护区巡护人员待遇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位阶不高、缺乏资源监测预警与成效评估机制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须着眼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根基。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地要扛起自然保护地改革责任,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不仅需要立足当前,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融为一体,更要放眼未来,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生态文明体系初步形成,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
第二,提升自然保护区巡护人员与周边居民福祉。不仅要提升基层保护站工作人员待遇水平,还要提升基层保护站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对自然保护区早期建设的保护站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进行妥善翻修或重建等。又如,调整优化保护区内村庄布局,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周围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完善建立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针对野生动物损害庄稼常发事件以及大型动物伤人偶发事件,建立不同补偿方案,增加周边社区居民经济来源,保障保护地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此外,要通过加强公众教育与社会宣传结合的多元化教育方式,让更多人理解自然保护地的重要性、了解补偿机制如何运行等知识,从而自觉参与到积极呵护自然保护地行动中。
第四,完善自然保护地运行管理机制。要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协调联动机制、自然保护地成效评估机制、自然保护地资源监测预警机制等。进一步厘清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管理工作合力,定期开展联席工作会议,防止可能的风险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