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21年6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1年7月22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4月9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8楼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20-66812980-813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兴业银行大厦22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005466555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名称、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追加被执行人担保合同名称、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贷款行名称基准日债权本金(折人民币金额)基准日债权利息(折人民币金额)代垫费用生效法律文书深圳市信德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闽兴银深营借字(2002)第0015号《福建兴业银行借款合同》由⑴深圳市信德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国嘉实业(原股票代码:600646,现股票代码:400017)法人股1323万股质押;⑵海南金易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国嘉实业(原股票代码:600646,现股票代码:400017)法人股2920万股质押;⑶中广媒体传播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⑴广东利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⑵北京中创华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闽兴银深营质押字(2002)第0015-1号、闽兴银深营质押字(2002)第0015-2号《质押合同》;闽兴银深营保证字(2002)第0015号《保证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3,000,000.0048,249,965.59218,975.00 ⑴[2004]深仲裁字第17号裁决书

⑵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深圳市信德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金易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广媒体传媒有限公司、案外人一广东利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拟、案外人二北京中创华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⑶民事裁定书(2005)汕中法执二字第78号

⑷执行裁定书(2017)粤03执恢128号之一

⑸执行裁定书(2018)粤03异执138号

⑹民事裁定书(2018)粤0391民初317号

⑺执行裁定书(2017)粤03执恢128号之二

⑻冻结通知书(2017)粤03执恢128号

⑼冻结通知书(2017)粤03执恢128号之一

⑽(2020)粤03执异534号

⑾民事判决书(2019)粤民初2535号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