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组数据令人振奋:根据国际唱片协会统计,中国数字音乐的正版率已经达到96%,而全球平均数据为62%。这一数字可以说是近年来中国版权监管和音乐平台合力打造的一个产业奇迹。
正版化为音乐版权事业开了一个好头,这意味着中国音乐版权保护的链条已经基本走完了第一程,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可以将精力聚焦在更迫切的问题上,像优化音乐版权交易、分配和运行体系等,让中国数字音乐产业更快地走向世界前列。
在这条由大到强的路上,音乐产业还有一些行业顽疾亟需解决。比如,当我们在KTV里一展歌喉时,一些“小权利人”却频频为版权问题与各KTV企业对簿公堂;又如,很多歌曲被“翻唱”火了,但二次创作者却摊上官司面临巨额索赔。
客观地讲,在实践中,很多音乐版权的使用者手上没有版权,也不知道从何渠道购买正版版权。特别是随着网络音乐平台的兴起,很多音乐公司和音乐人直接把版权授权给音乐平台,导致很多音乐版权散落在各个平台,取得授权的过程异常繁琐。以KTV曲库为例,成千上万的音乐作品,让使用者逐一联系权利人进行授权,基本不太可能。
近年来,由于技术迭代更新、市场生态发生变化、运营模式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音乐版权市场秩序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部分商业机构介入著作权集体管理事务,还有一些不以授权为目的的“小权利人”试图通过诉讼从版权市场捞金,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版权市场秩序,也挤占了大量司法资源。
应该看到,诉讼维权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促成音乐版权领域相关利益方协商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实际上,在我国,如果要获取正规音乐版权,可以通过两种正规渠道:一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二是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这两个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会收取一些手续费。这两种渠道相当于在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架起一座桥,对娱乐行业起到促进发展、免除经营者在版权领域的法律风险、实现产业链上中下游共赢的积极作用。
要想成为真正的音乐强国,必须解决好版权保护这一绕不过去的课题。要优化治理模式,让音乐产业在版权的定价、交易方式上逐步走向成熟,与世界接轨;要处理好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更好的利益分配机制把每年近300亿元音乐产业红利真正沉下去,合理分配给版权贡献者。惟有如此,才能让音乐人安心创作更多富有特色的作品,让我国音乐产业真正活起来、强起来,让我国向知识产权强国、音乐强国、文化强国冲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