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市建设安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明确各方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建筑物所有权人要落实主体责任;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强化监督职责,探索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全程参与的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避免酒店垮塌悲剧重演。
7月12日下午,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一酒店发生坍塌事故。目前,救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此次事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去年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被国务院调查组报告认定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酒店为何成为房屋坍塌事故的“重灾区”?这两起安全事故有无共性问题?还有多少房屋处在这样的危险状态之下?如何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企业深刻反思。地方政府和企业须时刻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发展绝不能以生命为代价”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避免悲剧重演。
当前,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有的地方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现象。作为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一环,房屋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危,是万万不可麻痹大意的。无论是房屋本身设计上的不合理,还是建造过程中的偷工减料、监管缺失,或是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改建,都会给房屋的安全埋下隐患。泉州欣佳酒店就曾多次违规改造,导致楼体不堪重负,最终酿成惨剧。此次苏州酒店坍塌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不论结果如何,都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
总结目前发生的房屋安全事故的教训,须引起高度重视。2020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9项专项整治方案,其中就包括“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中指出,要“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笔者认为,针对城市建设安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明确各方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建筑物所有权人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设单位要突出首要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强化监督职责,探索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全程参与的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针对违法违规发包工程、改建改造等行业乱象,要严厉打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