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有关部门应有所作为,根据自身实际,对类似苹果蕉这类的存疑产品是否应进入绿色通道农产品目录有明确的说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护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
近日,云南昆明一位货主拉苹果蕉过收费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坚持“苹果蕉不是香蕉”,无法走绿色通道,因而被收费1066元。此事引发关注后,收费站工作人员登门向货主道歉并退款,承诺以后苹果蕉都走绿色通道。
按照规定,收费站没有权力决定一个产品是不是绿色通道产品。只有在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绿通范围内的产品才能走绿色通道,如果不在其中就不能走。比如肉类中包含猪、羊、牛、鸡、鸭等数十种,不是全部肉类都属于绿色通道产品。虽然香蕉被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但苹果蕉或者其他同属品类并未标注,于是才有了这番争议。
那么,苹果蕉、芭蕉,算不算香蕉?香蕉可分为普通香蕉和水果型香蕉,水果型香蕉是指没有香气,但具有保健作用、略带酸味的一种蕉类,苹果蕉就是一种水果型香蕉。撇开香蕉的种类不谈,此次事件中的产品是农民种植的,且拥有“鲜”“活”的特点,属于“鲜活”农副产品,应该进入绿色通道。
就算苹果蕉暂时没有被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但根据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设置的有关规定,对未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的农副产品,各地可以结合自身需要,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当地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向上级部门申请,把苹果蕉列入“鲜活农产品”目录中。如果收费站对苹果蕉是否可进入绿色通道存在疑问,可以先保证果农的正常生产运营,等把果农的要求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根据上面的意见再作处理。若上级有关部门一定要向这些车辆收费,届时,收费站可以请有关部门协助追讨这笔过路费也不迟。
此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其初衷就是让更多百姓享受到惠民富民政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这几年,各地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的种植,各种名、特、优、新产品不断出现,如果地方有关部门不与时俱进,可能会阻碍地方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因此,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类似苹果蕉这类的存疑产品是否应进入绿色通道农产品目录有明确的说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护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