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对司法为民提出了新要求。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占有重要分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收获的是亿万百姓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更强信心。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徽高悬,法庭庄严。
今年元旦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黄某某的小孩从35楼扔下一个矿泉水瓶,导致原告庾阿婆受到惊吓、摔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当庭判决黄某某赔偿庾阿婆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9万多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广州首个宣判的案件。
2020年5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二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
法者,治之端也。伴随着民法典实施,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已走进你我生活,在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挥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作为司法的基本属性,公正司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意义重大。
曾经,在一些司法案件中,钱与法的交易,权与法的寻租,使个别司法裁判异化为正义污点。
“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切中要害。
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跨越21年的聂树斌案,在“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指导下重新判决。
“我等这个无罪判决等太久了,我很满意这个结果,可我的儿子再也回不来了,我很想他。”聂母张焕枝说。
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重审了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念斌案等一批案件,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依法办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178万件、刑罚执行变更案件386万件,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1万件。
无论是出席重要会议,或是赴国内考察,“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频频提及的词汇: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当好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2020年11月16日,正在路上巡逻的“漳州110”614梯队接到呼叫“新元城市花园有人报警称电动车被盗”。
短短5分钟,614梯队民警小王和搭档便赶到现场。做记录、调取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追踪、抓捕……当嫌疑人被抓获时,离报警时间仅过去1个小时。
“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漳州110’”——在福建漳州,这是当地百姓对这支忠诚为民、反应迅速的警察队伍的亲切评价。
早在1996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曾到漳州实地考察110报警服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他指出,110服务台的工作,事关群众工作的基础,是党委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同时也密切了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多年过去了,如今的“漳州110”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永葆忠诚本色,已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一面旗帜。
民心所向,剑之所指。从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民生小事,到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全国公安机关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要求,奋斗不懈。
追索正义,没有休止符。近年来,在攻坚命案积案上,全国公安机关更是发扬紧盯不放、不破不休的精神,坚守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贡献。
1998年6月27日,天津市宁河区一名8岁女童在上学途中失踪,经过搜索在村西的玉米地内发现了被害人尸体。
从那一天起,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失去了生机。案发后的20多年,办案民警换了一批又一批,却从未放弃对此案的侦破。
正义终于到来!2020年5月6日,检验人员检出了一名男性DNA,经过排查比对,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案件破获后,被害人父母眼中流下了热泪。
不论时间跨度多长,不管办案难度多大,都要揭开事实真相,这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殷期盼。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这就是好样的!”
“这就是好样的!”
2014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以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原所长吴春忠为例,给全体政法干警“上了一堂课”。
上世纪八十年代,海南省东方市天安乡发生了一起冲突致人重伤案件。当闻讯赶来的民警吴春忠发现涉事村民是自己相交多年的好友时,他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亲手将其抓捕归案。
吴春忠对这个好友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人情大不过法律。公安机关如果不能秉公执法,还怎么取信于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格执法,“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
“请您不要过问干预案件办理、说情打招呼,否则将如实记录。请您将此提示内容告知亲朋好友,共同营造独立公正廉洁司法的社会环境。”这样一段“免开尊口”的提示,已被多地政法干警设定为电话彩铃。
近年来,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在2019年四级检察院全面报告过问干预案件情况基础上,建立网上填报系统,定期通报、随机抽查。2020年全年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67763件,是前两年总数的5.8倍。
公正司法是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坚强后盾。
“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2013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
排出几十米长的队伍、焦急的当事人……一张照片记录下2014年冬天北京市一处基层法院立案庭门外的情形。“门难进”“案难立”,曾让许多人对“打官司”望而却步。
时间来到2020年8月,第一次打官司的李先生来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法院。在法院值班法官的指导下,现场通过手机APP成功立案。
立案登记制改革立竿见影——各级法院敞开大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一步步成为历史。
曾经“门难进”“案难立”,如今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曾经打场官司跑断腿,如今“网上办案”“指尖诉讼”……一系列强有力的“组合拳”,降低的是当事人诉讼门槛,保障的是你我合法权益。 文/新华社记者 刘奕湛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