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探寻红色司法足迹,人民司法事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蓬勃发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近年来,我国司法领域的改革稳步推进,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完善。
红色司法闪耀时代光辉
底色铸就,一以贯之,则始终鲜亮如初。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革命斗争,同时注重建立、发展革命司法,开启革命司法时代,播种红色司法基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孕育于平山县王子村的华北人民法院。回望红色司法之路,从1927年湖北黄安县建立七里坪革命法庭,到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正式成立,再到1948年华北人民政府确定华北人民法院为华北最高审判机构,党领导下的司法机构最显著的特色就是坚持群众路线。一部人民司法发展史,就是一部司法活动群众参与史。这些伟大实践和探索,推动司法前进,至今闪耀着时代的光辉。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说,党领导下的红色司法事业,是在革命战争的特殊时期酝酿形成的,是在革命根据地艰苦条件下发展壮大的,体现出党的司法工作者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体现了红色司法始终走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导向。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第27期司法案例大讲坛,专题研讨“红色司法案例”。通过研讨案例所蕴含的司法理念、裁判价值、历史意义,深入挖掘司法案例红色基因,总结和发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在党的百年华诞之际,从红色司法历程中感悟初心、牢记使命。
一个个鲜活的红色司法案例,是中国共产党追求民主与法治、保障公平正义的生动写照,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矢志不渝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司法的重要载体。
其中,在陕甘宁边区的封彦贵与张金才儿女婚姻纠纷案中,法官马锡五受理上诉后,在切实了解案情的同时,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意见,既保证了案件审理的正确性,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为新型的、民主的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给正在摸索中前进的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注入了新鲜血液,有效促进了根据地的安定与和谐;其所体现的许多原则和做法,被吸收、运用于新中国的民事诉讼中。
“红色案例鲜活而典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司法民主的一贯主张,是中国共产党人一直以来追求和建设最广泛、最真实司法民主和人权保障体制的有力佐证。”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文武如是说。
司法改革成效显著
纵观司法领域发展,改革是一条主线。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司法改革是重要一环。
早在1952年6月,党中央就部署开展司法改革运动,主要任务是反对旧法观点和改造、整顿司法机关,到1953年2月基本结束。通过司法改革运动,提高了司法干部的思想认识,纯洁了司法机关组织,改进了司法工作作风,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峥嵘岁月,时光流转。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改革紧锣密鼓。以改革的方式推进发展,用法治的方式保障改革成果,我国制度优越性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国家战略层面作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政法战线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改革任务已经全面推开,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难”成历史。
——以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司法工作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制度优势和技术优势紧密结合,实现改革举措提速增效,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站。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运用法治手段治理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不得坐飞机、乘高铁、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11类150项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着眼破解诉讼难、方便群众诉讼,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
改革只有“破旧题”,持续“解新题”才能行稳致远。司法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须久久为功。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生产力”将进一步释放。
司法更加贴近民心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多发。仅以2020年为例,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财产损失达353.7亿元。为此,党中央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依法严厉惩治、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2016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近日,三部门又联合发布了《意见(二)》,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涉手机卡、信用卡犯罪等关联犯罪,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自苏区、边区延续至社会主义司法工作的崇高目标和一贯追求。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司法救助制度改革等让司法更加贴近民心。
司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提升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高级法官李晓介绍,最高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实现庭审实质化,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2016年至2020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5479名被告人无罪。
建立健全权利救济机制和司法救助制度。我国提高国家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额从1995年17.16元上升到2021年的373.1元。2016年至2020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715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56万件。
此外,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问题,加大惩治力度,推动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及时出台司法解释或意见,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诉讼问题。
“环境资源司法规则供给更加密集,系统性更强。”这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给出的肯定评价,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发布九批120个典型案例,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主题,服务国家战略,回应人民群众关切。